Mozilla/5.0(compatible;Baiduspider/2.0; http://www.baidu.com/search/spider.html) 丢弃“博罗附近200元快餐在哪里”财产

博罗附近200元快餐在哪里

2024-05-10 21:38:36 | 来源:村村电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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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罗附近200元快餐在哪里》的文章可以按照以下几个点进行撰写:

  1. 主题引入:首先。文章可以简要介绍博罗地区的地理位置、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为后续的介绍提供背景。

  2. 地点选择:接着,并说明为什么选择这些店作为文章的主题,文章可以介绍博罗周边的一些快餐店。

  3. 价格比较:根据提供的预算200元,并比较它们的价格,文章可以列出一些符合条件的快餐店,以帮助读者更好地选择。

  4. 菜品推荐:在列出价格相近的餐厅后,以吸引读者的兴趣,文章可以推荐一些具有特色的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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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地点描述:根据所推荐的餐厅,文章可以详细描述其位置、交通方式和用餐环境等信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餐厅。

  7. 总结:最后,文章可以对所推荐的餐厅进行总结,强调它们的特点和优势,并鼓励读者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预算进行选择。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文章示例:

在博罗附近寻找一份200元的快餐并不难。以下是一些值得推荐的餐厅。首先。它位于博罗市中心的商业区,环境整洁,推荐一家名为“快餐之家”的快餐店,交通便利。这家餐厅的价格相对亲民,一份套餐大约在15-20元之间,性价比很高。除了价格实惠,快餐之家的菜品也非常丰富,有各种肉类、海鲜、蔬菜等选择。此外、还有一家名为“美食广场”的快餐店也值得推荐。这家餐厅位于博罗市郊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内、环境优雅,用餐氛围很好。它的菜品价格相对较高一些、但品质和口感都非常不错。在这里、一份200元的套餐可以选择一些特色菜品,如烤鸭、海鲜炒饭等。除了以上两家餐厅。还有许多其他快餐店也值得一试。例如。它们在博罗地区也有分店,“大娘快餐”、“真功夫”等知名品牌。总之。就能享受到美味又实惠的餐点,只要根据预算和喜好选择合适的餐厅,在博罗附近寻找一份200元的快餐并不难。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帮助你撰写一篇关于《博罗附近200元快餐在哪里》的文章。

住在隔壁的人贩子

住在隔壁的人贩子

贵州人赵丽(化名)至今记得14年前的那个冬天。那时、她和丈夫、儿子、婆婆住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的一间出租房里。儿子小前进刚满两岁、生得可爱,白白胖胖。白天。她和丈夫在外打工,婆婆在家照料孩子。

一天早上。赵丽的婆婆正在做家务,住在隔壁的一名老乡说可以帮忙看孩子。婆婆还和人家开玩笑:“你是不是要把我家孩子抱走啊?”老乡笑了:“怎么可能?我才不是那样的人。”

一个小时后,老乡和小前进一起消失了。

多年后、赵丽得知那个老乡叫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判过两次刑。经他之手拐走或卖出的婴幼儿,至少还有8人。

2017年11月2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法庭上,赵丽一眼认出了张维平。她激动地站起来,“我就想问问,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儿子?”

张维平说,偷孩子不为别的,就为卖钱。

11月2日,赵丽等被拐卖儿童的家长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门前,张维平拐卖儿童案开庭当天。

同吃同住,伺机下手

与张维平做邻居时、赵丽只见过他一两次,叫不上他的名字。

那是2003年10月。两家相隔不过百米,张维平就住在赵丽家附近巷道的一间出租屋里。平日里。每天都在外面吃快餐,他不怎么出门工作,也不在家生火做饭。但他会主动与赵丽的家人搭讪、逗赵丽的儿子小前进玩儿,还给小前进买吃的,热情得有些过分。赵丽也曾提醒孩子的奶奶对陌生人多加注意。但老人认为张维平长相朴实,不像坏人。

在邻居式的日常交往中、张维平渐渐摸清了赵丽家的情况。“他表现得很喜欢孩子、哄孩子玩。”直到小前进丢了、抱走时不哭不闹,赵丽才想明白张维平的套路,哄孩子是为了让孩子和他熟悉。

利用类似手法,张维平多次得手。有时,他甚至会想办法住到受害人家里。

2005年7月。张维平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结识了湖南人李树全。在旭日村里,两家的房子相隔不到20米。张维平不上班,经常帮着李奶奶带孙子小成青。

后来。没过几天,李树全一家搬到了龙华镇,张维平跟了过去。他对李树全谎称“租不到合适的房子”,在李家的客厅里和李树全一起睡了三四天。“我们每天同吃同住,我给他介绍工作,李树全心里窝火,骑单车载他上下班……”想起这些。张维平落网前,他始终认为拐走自家儿子的是个王姓的四川人。张维平从来不是他的怀疑对象。

一旦获得孩子的信任、果断下手,张维平便寻找时机。往往只需要一次和孩子独处的机会,便能成功。

2005年8月5日、张维平抱走小成青的那天,李的妻子正在为家人和张维平准备晚餐,李树全不在家。张维平称要带小成青到附近买包子、趁着成青妈妈不注意,抱着孩子走出了出租屋所在的村庄。走到镇上后,他直接坐上了开往增城的公交车。

一个小时后,他和小成青已经到了40公里外的增城。龙华镇旭日村里的那间出租屋,他再也没有回过。

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张维平经常更换租房地点。每到一个地方,他就开始物色目标。他喜欢寻找那些由女人、老人照管的小男孩,不怎么会说话的婴幼儿最佳。从锁定目标到诱拐得手,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小前进失踪后、赵丽跟着警察闯进了张维平的出租屋。“他的屋子里连牙膏牙刷都没有、床板就用报纸包着人睡在上面,根本不像有人住过。”

电影《失孤》剧照。

卖孩子的打工仔

张维平是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人,1971年10月出生。在村里,张家经济条件不好。与邻居相比,老房子低矮简陋。张维平读到初二时便辍了学,在家务农。没几年,便外出务工挣钱。

张维平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皮肤较黑,面容消瘦,嘴边留两抹淡淡的八字胡。当年。笑起来一脸憨厚,他穿着朴素。“和一般的打工族没两样。”李树全说。

上世纪90年代。广东成为中国大陆最开放、发展最快的省份。张维平也随着这股热潮。从贵州跑到邻省打工。起初。他在东莞市厚街镇的一家厂子里做鞋,那是全中国最著名的鞋业生产地之一。1996年后、在荔城区(现增城区荔城镇)的一家化纤厂里找到了工作,他辗转来到增城。

到增城打工前后。曹某甚至卖掉了自己不到一岁的儿子,张维平听老乡说起过一些拐卖孩子的事:与张同县的胡某、同为遵义人的曹某做的就是这样营生。张维平还认识一个吴某,对于此间的门道略知一二。

或许从那时起,张维平心里就种下了拐卖儿童的种子。等到适当的时机,这颗种子就会发芽。

1998年,张维平在石滩镇认识了性工作者“陈英”,相处了一段日子。两人一起住在张维平在化纤厂的宿舍里。

一天、“陈英”把张维平拉到东莞的石碣镇,指着马路边的一个小男孩问他:“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孩子卖掉?”小男孩被一个女人抱着。“陈英”说。是自己的四川老乡,那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

两三天后,“陈英”抱着小男孩来到张维平的宿舍。张维平找吴某帮忙,寻到了买主。那一次,张维平、“陈英”见到了男男女女共4名买家。买家没问孩子的来源,吴某告诉他们孩子是张、陈二人生的,张维平怀疑。事后,“陈英”从买家手里拿到了9000元左右的“抚养费”。“陈英”分了张维平500元。

不料,张维平便被警方抓获,半个多月后。1999年7月,他因拐卖儿童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抽成的中间人

2003年,在狱中获得减刑的张维平,刑满释放。无处可去之际,他来到了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

在石湾车站附近。他租了一间临时房,每晚只要10块钱左右。没事时,他就到附近村口的一家小店闲坐。店里两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听说张维平因拐卖儿童坐过牢,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一个行里人——“梅姨”。

警方根据描述绘制的“梅姨”画像。

初次与梅姨合作。张维平十分谨慎。偷孩子前。自己和女朋友生了个孩子,他在电话中告诉梅姨。因为家中还有妻儿,这个一岁左右的男孩无法带回家抚养。他希望梅姨介绍一个人家收养孩子,收养的人家只需付一笔“抚养费”。

在张维平的供述中,那是他第一次亲手偷走别人的孩子。收养孩子的夫妇给了他12000元。其中的1000元,他给了梅姨当做介绍费。

仅仅两个月后、张维平便与梅姨有了第二次合作。他开始熟悉带孩子与买主见面、买主带孩子体检等流程。他还得到了梅姨的承诺:无论男女、只要有小孩,她都要。

从那时起。张维平不再想着到工厂做工,每隔数月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每个男孩12000元。张维平能拿到11000元,除去给梅姨的部分。二人之间还有一种默契。张维平不说孩子是从哪里来的,梅姨也从不过问。

据张维平交代。仅2004年,他就拐走并卖掉三个孩子。2005年,他又得手四次。

也是在那两年,成为一名父亲,张维平有了自己的家庭。但他仍然不愿收手。除了卖掉自己偷来的孩子,他还帮别人“销赃”。

2004年、他曾与一个名叫“小妹”的性工作者有过短暂交往。小妹先后两次请张维平帮忙卖孩子、并从中获利,张都将孩子从梅姨处出手。

和张维平一样,小妹最初也有些遮掩,想送给别人收养,说孩子老乡生的。张维平虽然不太相信、但也依着行规,不问来处。

通过梅姨、张维平还帮表弟周容平联系过买家。被卖的是周容平邻居家刚满1岁的男孩、由周等4人入室抢走。孩子卖了13000元、事后还收了1000元中介费,张维平却告诉周只卖了10000元。

2016年张维平在贵州落网后。警方曾问他,是什么心态让他多次拐卖儿童。张维平称。他自己也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心态。

他能说清的一点是,卖孩子得来的收入,都在赌博时输光了。

或将被判重刑

2017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张维平、周容平等人提起公诉。这是张维平第三次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诉。

上一次是2010年5月,张维平因拐卖儿童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减刑,其于2015年8月获释。

广州市检的公诉。意味着本案要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依据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在中级法院一审的刑事案件。与周容平等4名没有前科的被告人相比,张维平无疑是最有可能被判重刑的那一个。

2017年11月2日庭审时。另一名被拐儿童的父亲申军良准备了满满一页纸的问题,要张维平回答每一个孩子是从哪里偷的、在哪里交易、被卖到了哪里。张维平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只有梅姨知道,但孩子究竟卖到了哪里、卖给了谁。

“只要你说出梅姨在哪、我们所有家长愿意给你写谅解书,帮我们找到孩子。”申军良说道。张维平和他对视了两秒,点点头。

但他根本不知梅姨的下落。

两人最后一次联络是2005年底。当时电视里多次报道东莞警方的打拐行动,张维平被吓到了,想金盆洗手。他换掉手机卡,主动切断了与梅姨的联系。

案件侦查过程中,张维平带警方寻找过当年介绍他与梅姨相识的两位老人。他们中一人已经去世;另一人患病,无法记起往事。

此后,约65岁,讲粤语、会说客家话,身高一米五,“广州增城公安”在微博上转发了“寻找梅姨”的消息,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地区活动,称其“真实姓名不详。”

截至发稿时,梅姨仍未找到。

依据刑法、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在本次被公诉的5名被告人中,只有张维平没有主动聘请辩护律师。他在法庭上表示:“我希望法院判我死刑,立即执行。”

可是申军良不愿看到张维平被判死刑,在梅姨下落未明的情况下,他是找到9名被拐卖儿童的唯一线索。

“如果张维平被判死刑,我就上诉。”申军良说,他死了,我们的孩子可能永远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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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心不良“广州南沙莲溪村小巷子”比翼双飞

广州南沙莲溪村小巷子

2024-05-10 22:06:36 | 来源:电证理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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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莲溪村小巷子

莲溪村位于南沙街东南面、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村落。这里的小巷子是莲溪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纵横交错,充满了历史的气息和人文的魅力。

一、历史背景

一、历史背景

莲溪村的小巷子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据传。历经数百年沧桑,见证了莲溪村的兴衰更迭,这些小巷子曾经是古时候的街道。这里的每一块砖石。每一片瓦片,都仿佛在诉说着古老的故事。

二、建筑风格

二、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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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溪村的小巷子具有典型的岭南建筑风格。小巷两旁的民居多为青砖黑瓦、木结构建筑,古色古香。这些建筑历经风雨,彰显出古人的智慧和技艺,依然屹立不倒。走在小巷子里、回到了古代的南沙,仿佛穿越时空。

三、文化特色

三、文化特色

莲溪村的小巷子里。人们依然保持着传统的习俗和文化。每逢节日。巷子里会举行各种传统活动,如舞龙舞狮、粤剧表演等。这些活动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赏,也展示了莲溪村的文化底蕴。

四、美食体验

小巷子里还有许多美食值得一试。这里的传统小吃如糖水、糯米糍、豆腐花等,口感鲜美,让人回味无穷。游客们可以在这里品尝到地道的南沙美食,感受南沙的风土人情。

五、旅游建议

对于游客来说、莲溪村的小巷子是一个值得一游的地方。建议游客们穿着舒适的鞋子、享受漫步在小巷子里的宁静与美好,带上相机。同时、也要注意保护文物,不要破坏巷子里的古迹。

总的来说,莲溪村的小巷子是一个充满历史、文化和美食的地方。这里的小巷子不仅是古人的智慧结晶,也是南沙历史的见证。无论是历史文化爱好者还是美食探险家,这里都值得一去。

团伙专盯拉客招嫖人员敲诈,5人得手5000元后均被判刑1年多

文/羊城派记者董柳

团伙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一带以收保护费的名义敲诈勒索拉客招嫖人员。不过,共得手5000元,五人均被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多。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该案。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13日晚。以“骚扰接客”等为威胁,被告人莫某淦、莫某琛、莫某光、莫某航、陈某全等人在同案人“阿九”(另案处理)的纠集下,向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一带拉客招嫖的被害人刘某甲等人索要保护费。

拉客招嫖人员被一团伙威胁要交“保护费”

翌日14时许。被害人刘某甲、彭某、刘某乙、张某甲、张某乙迫于压力,由被害人刘某甲、彭某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莲溪水里一巷子内将人民币5000元交给被告人莫某淦、莫某琛等人,各出资人民币1000元。

同月18日,被告人莫某淦、莫某琛、莫某光、莫某航、陈某全均被抓获归案。

被害人刘某甲陈述说。叫了一帮同伙约30人闹事,一名湛江口音的男子在天河区黄村与“小刘”的妻子卖淫嫖娼后,2018年3月11日20时许。

翌日18时许开始至3月13日、他们便几个人围住这名卖淫女不让她们拉客招嫖,直至该卖淫女离开,只要看见有站街拉客招嫖的卖淫女,湛江口音的该伙人约十几人在黄村的西华里六巷、八巷、叙福里这几个巷子来回走动。

“期间,一个自称阿九的人打电话给我,约我到口对面的宵夜档谈谈。当时阿九带了约十个人坐在宵夜档口里跟我交涉,因我的妻子周某某在叙福里站街拉客招嫖,不交保护费的不能拉客招嫖,要我和其他拉客招嫖的老乡交保护费。

后来。他们那帮人继续不让他们拉客招嫖,我和阿九谈好每一个站街拉客女子每月交保护费1000元……而其他没有交保护费的卖淫女。”

法院:5人以敲诈勒索罪各被判1年多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认为,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数额较大,结伙采用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被告人莫某淦、莫某琛、莫某光、莫某航、陈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法应对其适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莫某淦、莫某琛、莫某光、莫某航、陈某全在敲诈勒索作案过程中,本院依据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综合评判,均积极参与其中,因此本案不区分主从犯。

被告人莫某航、陈某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应当从重处罚,是累犯,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被告人莫某琛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追缴本案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来源|羊城派

题图|视觉中国

责编|吴瑕

审签|吴瑕

实习生|刘胤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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