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7万买房却遭遇电梯噪音,无法入睡只得租房生活,法院:开发商已整改,赔偿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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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小巷子(张家港 小巷子的文化风情)” 花407万买房却遭遇电梯噪音,无法入睡只得租房生活,法院:开发商已整改,赔偿9万余元
花407万买房却遭遇电梯噪音,无法入睡只得租房生活,法院:开发商已整改,赔偿9万余元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涉案房屋交付后、可认定已履行完毕相应的整改义务,经检测已符合相应标准,但被告开发商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虽存在室内电梯噪声超标问题。原告小海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退还购房款本息的请求理据不足。但原告小海在入住后多次反映电梯运行噪声问题,无法正常居住,而选择租赁房屋,导致原告小海受室内电梯噪声影响,被告开发商未认真履行整改义务,直至被诉才予以重视,造成原告小海租金及交通费用损失应予赔偿,往返珠海、北京两地,具有明显的过错。
结合A小区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以及交通费票据等,被告开发商应向原告小海赔偿截至噪声整改合格前的租金损失及相关交通费用共计93380元。
被告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住宅楼房越建越高。电梯日渐成为生活"必需品"。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安宁环境则是起居休息的基本需求,难免产生声响,而住宅是以生活为目的的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发商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的。因此,对于电梯噪声,开发商仍应及时采取必要降噪措施,即便电梯的设计安装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以维护居民住宅安宁权益,只能表明电梯能够安全运行。反之,应予赔偿,可追究开发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相应违约责任,且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业主还有其他损失的。此外,及时反馈,积极回应解决用户提出的相应问题,沟通联络,电梯生产安装方、物业等责任主体应定期对特定设施检测、维护。
本文心得:
张家港,被人们称为小巷子的故乡,这个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小城。小巷子是张家港特有的风景。更是承载着当地独特的文化风情,它不仅是人们出行的通道。
走进张家港的小巷子,仿佛一下子穿越到了过去的时光。这些小巷子大多建于明清时期,几百年的岁月沉淀下来,留下了许多历史的印记。漫步其中、仿佛看到古人在这里来往的身影,可以感受到浓厚的历史氛围。